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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是敌?是友?(2 / 2)


小青利马明白,但看着手里那颗大回金丹,又转了转眼珠:“姐姐,那这个东西,咱们要还给白福吗?”

白素贞瞥她一眼:“说你傻你马上就流鼻涕!这金丹如果能轻易拿走,那白毛蝙蝠能还给他?铁定是带不走才留下的呗!”

小青撇撇嘴:“也是……得了!咱们就在这儿等着,看那白福啥时候来!”

说完,姐俩同上一榻,聊着闲天儿等白福不约而至。

于此同时,白福在家中等着常林送野物来,这一夜抓心挠肝,连墙上的头颅都被他啃了个干净,那白毛蝙蝠常林,始终没出现。

白福动用内力巡查金丹,发现金丹一直停留在某处,一动不动!

白福冷哼,深知那孙子常林,怕是吐了金丹逃之夭夭。

他也不恼,毕竟这家伙靠不住,他是早就知道的。

效力半年,他没被常林算计,也利用他吃光了孤山的野物,大回金丹常林也带不走,也算是值了。

眼瞧日出,第一缕光线照耀,白福才敢走近窗边,嗅了嗅清晨那一丝土香,有了味觉,他才感觉自己活着。

蜡黄的脸上多了两条缝隙,慢慢有了眼珠。

脸上隆起,慢慢有了鼻子。

那条隐隐不见的缝隙,也慢慢变成了嘴。

虽然还是骨瘦如柴,但那副骨架也算是厚了一些,也多了一层皮。

白福,日出变回了饿死鬼的模样,眼窝深陷,毫无生气。

他趁着日光出门,径自上了孤山,来到蝙蝠洞前,深深往里看了一眼。

有光?

白福眉头一紧,小眼珠转了转,难道常林没有走?还在这儿等着他来?

白福警惕,提了一口真气在胸,眸中闪着微弱的光,向洞中走去。

可还没走到底,便听见里面有两个女人说话。

“姐姐,你说那白毛蝙蝠能去哪儿啊?”

“我哪儿知道?连小葫芦都查不到的地方,估计远的很。”

“那咱们就这么放过他了?”

“不可能!他这辈子注定是要死在我手上了,瞧他把我许小仙给吹的,若不是小葫芦给了解药,许仙最多活三天。”

“那咱们还是安心等白福吧,看看他知不知道白毛蝙蝠去哪儿了。”

对话刚结束,不料一个声音突然想起:“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,你们也莫来烦我。”

白素贞一惊,纵身从石塌上坐了起来,眯着眼去看来者,等他走近,白素贞就笑了:“故人许久不见,最近可好啊?”

白福瞥她一眼:“许久?不算久吧,前几日你不还去寒舍,偷瞧了我吗?”

呦?他知道了?

白素贞勾唇一笑,这家伙不笨嘛!随即对他摆摆手:“咱们惦记你嘛!去瞧瞧你生活的好不好呀!你看这孤山也没啥吃的了,想着你要是饿肚子,咱们也过意不去,心想着给你送点儿吃的,或者……把‘醉香楼’的免费牌子给你,也算是‘物归原主’。”

“哼。”白福不屑出声,想起当日“醉香楼”的比试,心里是十分不痛快!转眼看了看小青:“怎么,你还不服?”

“我!”小青语塞,倒没好意思说什么,毕竟技不如人,那日追赶白福,他确实是更胜一筹。

白福不屑的瞥过小青,再反手勾了勾手指,小青手里的大回金丹便跳进了白福嘴里,被他吞下腹去。

白素贞打量着白福,不知为何突然有了别的想法,她本想与白福联手去找那白毛蝙蝠,可听他刚才说的话,竟有一种……类似于佩服的感觉。

说实在的,“醉香楼”一战,确实是白福比较能吃,那小牌子本该给他,但今日一见,他却没要。

小青追赶,白福明明技高一筹,却没伤了小青,如今一见,也只问她“服与不服”,一点儿想再打过的意思都没有。

再者,大回金丹可是圣物,若不是天庭神君亲赐,谁也带不走,那白福为何会有圣物?恐怕,是天庭都忌惮三分的人物。

或许是白素贞审视的目光太明显,白福幽幽瞥了她一眼,道:“你想和我商量什么,不妨直说。”

白素贞一笑,直说是吗?好吧,那就直说吧:“我本来想连你一起抓,毕竟你也不是好东西,但是现在看来……我倒是想跟你交个朋友了。”